欢迎来到 饮食安全参考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20232101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3-05-06 20:21:10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闽卫督函〔2023〕67号

  答复类别:A类

  蒋建平委员:
《关于进一步缓解边远山区医疗人才短缺问题的建议》(2023210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规培时限
按照国家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政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一般为连续3年,期间请假的,需补足轮转时间,尚不允许实行隔年度叠加制。
二、关于定向医学生服务年限
目前,国家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本科定向生毕业后服务年限为6年(含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而我省本科定向医学生毕业当年参加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后到签约单位服务5年,已比国家项目延长2年。为降低定向生违约率,近年来我省采取提高定向生违约成本、限制在学期间报考全日制研究生等措施完善定向生履约政策。建议签约单位通过提高定向生待遇、依据工作表现给予适当奖励、畅通职业发展通道等方式,让定向生“下得去、留得住”。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优化定向生实施方案,提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反馈您的建议意见。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杨闽红
联 系 人:罗瑜艳
联系电话:0591-87850640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fgwj/zxwj/202304/t20230428_6161025.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