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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第36个世界无烟日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07-16 03:21:53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区直各卫生健康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36个世界无烟日活动的通知》(国卫办规划函〔2023〕176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健康广西行动(2020-2030年)》控烟行动有关要求,深入开展控烟宣传教育,积极构建青少年控烟防护网,现就做好世界无烟日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

  2023年5月31日是第36个世界无烟日,今年世界无烟日的主题为“无烟 为成长护航”。各地各单位要以世界无烟日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活动。结合今年主题,积极开展控烟宣传进校园活动,组织中小学生积极开展控烟绘画,加强青少年对控烟理念的理解和认同,自觉树立控烟意识,养成良好的健康生活方式。要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为广大青少年营造一个无烟、清洁﹑健康的成长环境,多措并举构筑青少年控烟防护网。

  二、加强戒烟服务宣传

  各地各单位要用好本地区戒烟门诊资源,组织戒烟服务专家开展形式多样、群众互动性良好的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和义诊活动,引导有戒烟意愿的人群科学戒烟。要继续推广“中国戒烟平台”微信小程序,为戒烟者提供安全有效的网络戒烟服务信息。要发挥基层党团组织及社区的力量,动员志愿服务者和服务组织参与戒烟服务﹐引导有戒烟意愿的人群科学戒烟、成功戒烟。

  三、加强监测评估和巩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工作

  相关市、县(市、区)要认真开展2022年成人烟草流行监测和控烟干预工作评价,部署做好2023年青少年烟草流行监测和控烟干预工作。活动期间,各地要通过调研评估等方式开展无烟党政机关自评工作,督促巩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成果。同时要动员领导干部积极参与各类控烟主题活动,为全社会控烟作出表率。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各单位自行印制宣传材料(见附件),配合各项活动开展。

  (二)各市、县(市、区)要认真研究谋划,结合本地实际,围绕今年活动主题,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主题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等方式开展有关活动。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中心要做好本区域的技术支持。我委委托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我区控烟重点工作提供师资力量、宣传材料等技术支持。

  (三)各市请于2023年6月9日前将世界无烟日活动工作总结报送至自治区爱卫办联系邮箱。

  联系人及电话: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规划处(爱卫办)李莉,0771-2448041;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李文君,0771-2518893。

  电子邮箱:awb@wsjkw.gxzf.gov.cn。

  

  附件:2023年世界无烟日主题海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wsjkw.gxzf.gov.cn/xxgk_49493/fdzdgk/wsjszh/zhgl_49600/t165774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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