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日喀则市妇幼保健院创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评审结果的公示评审结果的公示
时间:2023-07-29 23:10:31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卫生健康委申请,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和《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其实施细则(2016年版),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日喀则市妇幼保健院进行了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评审。
根据评审结果,日喀则市妇幼保健院符合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评定标准。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3年第11次委务会通报,拟批准日喀则市妇幼保健院通过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自7月27日—8月2日。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以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妇幼健康处反映。
西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27日
联系电话:0891—6818620 6822101 6823399(传真号)
邮箱地址:xzfsc2012@163.com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罗布林卡南路2号(850000)
原文链接:http://wjw.xizang.gov.cn/xwzx/tzgg/202307/t20230727_36794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