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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的通知

时间:2023-10-31 19:07:11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福建中医药大学:

  根据《福建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闽卫规〔2023〕1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经研究,拟于今年11-12月开展2023年度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年度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审核合格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参加考试人员”。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已于2023年10月13-19日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

  二、考核时间和地点

  考场设在福建中医药大学的全国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中医类别国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由省卫健委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申报医术专长分布情况,安排考核批次(详见附件2)。参加考试人员的具体考核时间以《2023年度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准考证》为准。

  三、打印准考证和材料

  参加考试人员可于各考核批次前一周登录“福建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同时以A4纸双面打印格式,自行准备好报名材料中的5例回顾性中医医术实践资料、医术专长确有疗效相关证明、多年实践人员的医术渊源证明材料、师承人员的跟师学习材料(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指导老师批语)一式五份带至考场。

  四、考核收费

  本次考核不收取参加考试人员任何考核费用。

  五、考核流程与要求

  考核流程与相关要求根据《实施细则》附件1《福建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务管理办法》执行。

  六、考务准备及任务分工

  (一)基地根据《福建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务管理办法》规定,准备好各项考务资料、设备设施及场地,安排相关工作人员承担考务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参加考试人员报名材料中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申请表》由基地打印(一式五份)。

  (二)考官由省卫健委负责从《福建省中医药专家(考官)库》中抽取相应专业专家担任,考官所在设区市卫健委协助选派,考官所在医疗机构应支持考官参与考核工作。考官实行封闭式管理,全体考官均由基地集中安排食宿,在考核前一天到基地报到。相关费用支出按照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单位考试评审等劳务费执行标准的通知》(闽财行〔2016〕8号)执行。

  (三)基地负责总体考务工作,省卫健委负责指导及监督考核工作,省卫生健康人才服务与对外交流合作中心协助指导考务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到达考场参加考核。参加考试人员进入考场后,须严格遵守考核工作纪律要求,仔细阅读考核注意事项。

  (二)未按指定时间到达考场的,在考场内不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及管理、扰乱考核秩序的参加考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情节严重者,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附件:

  1.2023年度福建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审核通过名单

  2.2023年度福建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批次安排表

  3.第一批次考生名单

  4.第二批次考生名单

  5.第三批次考生名单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gsgg/tzgg/202310/t20231027_62864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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