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确定省属医院“无陪护”病房试点单位的通知
时间:2022-08-05 23:45:12 作者: 来源:
闽卫医政函〔2022〕1049号
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
为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完善医疗护理制度,更好满足患者全面、全程、优质的护理服务需求,减轻患者家属住院陪护负担,根据《福建省“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方案》,在各医院积极申报的基础上,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经研究,确定福建省立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第一医院,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为省属医院首批“无陪护”病房试点单位。
各试点单位要按照《福建省“无陪护”病房服务规范》《福建省“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方案》,有序推进“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逐步提高医院“无陪护”病房比例。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自2022年8月25日起,每月25日前报省卫健委医政处。省卫健委将加强对试点医院的监督管理,适时公布“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进展。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fgwj/zxwj/202208/t20220802_596633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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