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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总支部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11-16 15:32:50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省局党组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2022年9月16日至9月30日,省市场监管局党组第二轮巡察组对中共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总支部委员会开展了巡察;2022年12月1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推进巡察整改促发展

  (一)有序推进巡察问题整改

  2022年12月12日,院党总支收到省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后,于当天第一时间召开班子会进行专题学习、研究,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全面认领、认真对待、主动反思,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坚决贯彻落实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本着真认帐、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态度,把这次整改当作一次自我净化、自我纠偏、自我完善、自我提升的良好契机,立行立改、马上就改,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院党总支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院党总支书记程军任组长,总支副书记林孟朝同志任副组长,对整改工作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办,党办负责人具体负责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实施,院纪检室负责整改落实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支部书记、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按照领导小组部署安排做好整改各项工作。截至2023年3月11日,省局党组第二轮巡察组反馈12类28大项问题中,54个小项问题已完成41个,基本完成并转入长期整改13个,总体完成率76%。

  (二)巡察整改取得成效

  第一,解放思想。2022年10月中旬,院党总支以“不断突破自我 谋求更高发展”为主题,面向全院各党支部、各部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征集推进我院“高质量提升发展金点子”,收集到“加强管理、深耕科研、优化服务、推动发展、加大宣传”五个类别的金点子15个。2023年1月10日,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收集12条,2023年1月12日通过座谈会收集意见建议44条。此外通过日常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的会前谈心谈话等双向沟通方式进行思想交流,达到解放思想的预期目的。

  第二,凝聚共识。今年2月1日至2月3日,院领导班子成员分成4组,分别带队前往多家单位开展专项调研。调研以巡察意见所指出的问题为导向,结合院“十四五”规划的发展目标、重点工作方向开展双向沟通交流,达成多项共识,促进了国家水产饲料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点等项目的实施。

  第三,明确方向。我院于2023年1月30日下午召开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省局指导组的精心指导下,院领导班子通过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真点出问题,点出真问题,既指出差距不足,又提出改进建议,增进了班子团结。会后认真梳理形成领导班子整改方案和个人整改清单,班子整改措施20条,班子成员个人整改措施34条,进一步明确了改进工作的方向。

  第四,建章立制。注重发挥巡察标本兼治作用,以本次巡察为契机,把制度建设作为固本之策。巡察整改期间累计制定出台6个制度和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各类制度、管理办法共10项,进一步堵塞管理漏洞,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推动全院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局党组工作要求方面

  1.理论学习走深走实存在不足,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不够到位。

  (1)存在问题: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够到位,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不够及时。“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开展不够扎实,未及时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暂未组织《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集中学习和集中研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领导班子带头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批示等,第一时间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增强学习的时效性。二是推动学习常态化。将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各类各级会议(党总支会、中心组学习、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及其它党内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三是突出学习要求。按照“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要求,院党总支中心组2022年9月29日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2022年9月29日、2022年12月30日组织开展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集中学习和集中研讨,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2)存在问题:理论中心组学习“作风整顿提升百日行动”专题学习未按要求组织重点发言,部分中心组成员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研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交流研讨。在2022年12月30日开展的“作风整顿提升百日行动”和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研讨中未发言的中心组成员作重点发言。二是推动研讨交流常态化。补充完善中心组学习实施方案,落实理论中心组领学和交流制度,按照学习内容和主题确定发言人员,围绕问题开展研讨交流;将会上领学与会后自学、交流研讨学相结合,延展集中学习效果。

  (3)存在问题:理论中心组学习质量还需提高,结合实际学、带着问题学有差距,涉及标准化院事业发展的主题不够多,学习针对性不够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以问题为导向开展集中调研。以“增加标准化院事业发展的主题,增强学习针对性”为导向,院领导班子成员和理论中心组成员重点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事业发展、队伍建设、奖励绩效等方面开展专项调研,形成4份调研报告,提出24条对策建议。二是提高中心组理论学习质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省委《实施办法》、省直机关工委和省局党组有关通知要求,通过官方网站、局域网等渠道收集与标准化事业发展相关的学习材料。认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实时跟进最新标准化政策要求,认真执行党总支书记提出的贯彻落实意见,通过加强指导和检查提高理论中心组学习质量。

  2.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指示要求有所不足。

  (4)存在问题:贯彻“以标准助力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指示要求还不够到位,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不够到位,结合实际提出的贯彻措施不够多、不够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待提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政策引领。面向全院员工开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宣贯培训,对《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进一步加深了理解。二是开展调研活动。2023年2月初由院领导班子带队前往相关单位调研,借鉴发展经验、探讨项目合作,已落实国家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点建设等4个合作项目。三是明确年度工作重点。梳理调研成果,召开年度工作会议,明确下一阶段工作重点,部署2023年重点工作并加强督办落实。

  (5)存在问题:院“十四五”规划出台不够及时,且对标《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不够到位,对标准化院当前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未作深入分析,长远发展谋划不足,发展定位不够清晰。

  整改情况:已完成。针对院发展困境、重点工作方向等组织开展了调研,通过总结调研成果,分析当前的机遇和挑战,结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方案》对院“十四五”发展规划进行了修订,增加了2035年远景目标,进一步细化了发展目标。下一步将持续做好长远发展谋划,明晰发展定位。

  (二)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局党组工作部署的责任意识有差距,发挥标准化引领高质量发展作用不够明显

  3.推动我省标准化战略实施方面还存在短板。

  (6)存在问题:围绕我省“六四五”重点产业规划开展标准化研究不够主动充分,在以标准化提升工业和现代产业发展水平方面还有欠缺。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转入长期整改。一是突出重点研究领域。围绕我省“六四五”重点产业规划组织申报了9项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涉及现代商贸流通、生态产品、“5G+工业互联网”标准化以及标准数字化等多个相关领域。二是推进在研科技计划项目。院在研科技计划项目27项,其中工业和现代产业领域研究项目共15项,将按任务书规定完成项目研究工作,进一步提升标准化技术支撑水平,服务我省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7)存在问题:标准化工作基础不够牢固,2018年以来主导制修订的国际标准数量为零、国家标准仅3项。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转入长期整改。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高层次人才招引。精准排摸标准化基础工作和专业需求,下半年向主管厅局申请招聘高层次人才4名,明确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涵盖电气自动化、海洋科学、电子信息等17类相关专业的博士4名,提高标准化工作能力。二是强化目标引领。印发《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方案》,推动标准化工作创新发展。通过绩效考核鼓励开展各级标准制修订工作,在科研立项时强化对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研究成果的要求,将国际标准制修订工作等纳入院“十四五”发展规划远景目标。

  (8)存在问题:标准化能力有待提升。2018年以来,未参与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仅1项,同期省内承担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27项;仅1个项目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同期省内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6项。

  整改进度:基本完成,转入长期整改。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发展规划。在院“十四五”发展规划中谋划了承担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标委),鼓励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与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标委)工作,相关指标纳入绩效考核和职称评聘。二是强化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加强院企联动,为2个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5个国家级标准化试点和2个省级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提供了标准化技术服务。三是持续提升标准化工作能力。围绕重点工作方向和任务,积极开展各级标准制修订,2022年度全院共完成28项标准制修订,其中2022年10月后发布实施的标准制修订项目18项,包括国家标准《商品条码 资产编码与条码表示》以及主导制定的省地方标准《科技成果评价服务导则》《无机类建筑废弃物现场处理准则》等。积极参与标准贡献奖的推荐申报工作。

  4.以标准化服务我省“四大经济”发展还有差距。

  (9)存在问题:发挥标准化牵引质量基础设施融合发展作用不够,在推动更多的“福建标准”“福建制造”走向全国走向世界举措不多。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转入长期整改。一是以培训促业务提升。加强年度培训计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提高专技人才业务素质。二是以科研项目锻炼队伍。根据院“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重点方向,结合我院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特长,2022年为主申报各级科技计划项目20项,立项科技计划项目14项,参与1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专项课题子任务。三是抓好标准化重点工作。对党务公开标准化、两岸标准共通、数字经济产业分析及社会信用信息标准化、文旅标准化、标准实施效果指数研究5个专题工作组2022年度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根据项目进度明确2023年具体工作任务、责任人和完成时间,确保研究和应用工作持续推进。

  (10)存在问题:为做大做强“四大经济”提供的标准化支撑不足。近年立项的52项各类科研项目中,涉及海洋经济、文旅经济及碳达峰碳中和等领域的仅有3项;开展的87项“四技”服务项目中,涉及上述领域仅有1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围绕“四大经济”加强科研支持。2022年立项的8个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中7项围绕服务“四大经济”,申报2023年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9个,7个围绕“四大经济”领域。《闽菜产业融合发展与重点标准研究》课题成果之一《传统饮食标准化》图书出版项目计划通过评审。二是围绕“四大经济”服务产业发展。为做大做强“四大经济”提供标准化技术服务。如:紧扣服务“数字经济”,完成《福建省数字乡村建设指南》,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发布《福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专题分析报告为《远传水表通讯协议(?UDP/CoAP)要求》等省地方标准制定提供技术支持。紧扣服务“文旅经济”,构建福建省文化和旅游标准体系框架、闽菜(福州菜)标准体系框架并联合申报福州市地方标准;参与省地方标准《科技馆展品展项通用要求》等标准编制工作。紧扣服务“绿色经济”,在《菌草种质创新及其产业化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研究基础上与福建农林大学国家菌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联合申报省地方标准2项、团体标准3项。协助构建福建省新型林草领域地方标准体系,指导国内首个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为试点对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高分通过验收;主导制定省地方标准《无机类建筑废弃物现场处理准则》以及一项相关团体标准,以标准联动方式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紧扣服务“海洋经济”,围绕《福建省“十四五”海洋强省建设专项规划》《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建设海洋强省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积极申请水产饲料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点;构建智慧海洋大数据标准体系;指导制定的团体标准《鲍鱼养殖近岸海域气象服务规范》为全国首创,有效助力连江鲍鱼养殖业健康发展。

  5.服务经济社会和企业发展的效能还有待提高。

  (11)存在问题:标准化服务水平不够高,对省内企业的标准化需求研究不够,特色项目挖掘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调研工作。按照福建省《关于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明确的主要任务,选择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及重点企业,制定调研计划。已调研省农科院、省农林大学等科研机构,走访省工商联、省红十字会等社团组织及福建恒安集团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达成了多项团体标准制订服务意向。二是积极响应企业需求。按照产业发展需要和企业个性化的需求,已签订国家百香果种苗繁育标准化示范区建设项目1项、福州市地方标准《种猪引种技术规范》制订服务1项,已洽谈标准化试点项目1项、省地方标准制订服务项目1项。

  (12)存在问题:新发展阶段,对小微企业标准需求响应不足。省标准信息服务平台服务定位不够精准、服务不够便捷,未及时升级改造。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响应小微企业标准需求。以“信息化+标准化”为建设目标,以“适用、便捷、高效”为服务宗旨,结合针对小微企业信息化建设不足、信息获取不畅等现状,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了初步升级改造,加强与行业商协会,通过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定期推送相关标准信息和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预警信息。在2022年12月13日至2023年3月10日期间,累计向用户发送了约5600封邮件,累计推送了10万余条次标准信息、900余条次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二是提升信息服务能力水平。对“福建省标准信息服务平台”用户的行业分类及标准需求进行统计分析,明确平台用户主要分布在制造业、农林牧渔业等行业,重点关注农业、林业、环境保护等领域,并结合全省标准化工作重点领域,加大对环保(HJ)、机械(JB)、轻工(QB)等行业标准题录信息的收集加工力度和标准文本的采购力度,让标准信息服务平台的服务定位更加精准、服务方式更为便捷。

  (13)存在问题:标准化服务范围拓展不够,2017年GS1标准在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应用后,未在非食品领域积极推广应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扩展GS1标准应用范围。2023年1月,与《集中消毒餐(饮)具质量安全追溯码编码技术规范》(DB35/T1948-2020)第一起草单位福建省卫生计生监督所联系,就该标准在福建省集中消毒餐具饮具追溯系统的应用进行沟通并达成共识,推动在该系统实现GS1标准的应用。二是争取有关单位的支持。2023年2月,与相关处室积极沟通GS1标准在“一品一码”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中的应用情况,建议省重点产品追溯系统引入使用GS1标准。

  (14)存在问题:推动重点工作落实不够迅速有力。开展“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不够深入,拟定的《关于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方案》未正式印发。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增强落实意识,严格落实《关于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方案》。二是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重要部署要求、重点工作。2023年2月24日制定并印发《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方案》,并于2月27日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宣贯文件精神,要求各部门结合年度重点工作贯彻落实。

  6.推动事业发展的主动性不足。

  (15)存在问题:积极争取财政资金主动性不足。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转入长期整改。院领导带队前往省财政厅相关处室及下属单位、省局财装处等部门作了沟通协调,争取财政经费对我院工作的支持。

  (16)存在问题:发挥资金效能推动我省标准化战略实施、发挥标准化信息支撑主动性不足。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转入长期整改。一是加强政策研究。前往福建省科技厅及其下属单位和多家省属公益一类科研事业单位调研,咨询政策、交流经验,在此基础上制定发布《横向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派驻一名专技人员驻点工作深入了解我省预算支出工作相关政策和流程,合作开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福建省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构建研究》(2022R1017005)。二是争取经费支持。对接各相关处室,为市场监管工作稳步前进、提质增效提供标准化技术支持,积极申请财政工作经费。省局补充安排了我院相关工作经费。

  (17)存在问题:2018年至2022年,省财政厅清理收回2021年及以前年度未使用项目资金累计高达743.44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管理和执行考核,加强各类资金的管理和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大资金应收尽收力度。在院职工大会上通过“年度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工作任务合同由省标院与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直接签订”议案,确定物品编码业务工作经费由省标院实行统一管理、统一预算,实现标准化事业经费应收尽收。

  (三)标准化创新研发能力有差距,科研成果有效转化率偏低

  7.科研项目立项质量不高。

  (18)存在问题:在国内有影响力的项目缺乏,标准化专业研究成体系、成规模尚有差距。科研项目立项缺乏系统性,高水平科研能力有所欠缺,在我省特色的“两岸标准共通”理论研究方面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转入长期整改。一是强化科技协同创新。广泛推进科研合作,推动与福建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联合申报国家水产饲料强制性国家标准统计分析点项目,与福建省预算编审中心共同探索构建福建省预算支出标准体系,联合有关单位申报省地方标准《科研单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规程》并签署合作协议,共同推进国家热带水果标准化区域服务与推广示范平台等多项工作。二是争取科研支持。立项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计划项目4项,其中2022年12月获批省地方标准重点项目2项。三是加强“两岸标准共通”研究。《两岸科技服务标准体系分析研究》作为“重点科研项目”被列入2022年度省局科技计划项目,承担的“两岸标准共通基础研究与服务试点”项目建设工作有序推进,自主搭建“两岸标准共通信息和服务平台(Beta版)”,申报省地方标准《海峡两岸共通 科技服务标准体系》;与相关单位联合申报的《海峡两岸共通 中式插花技艺通用要求》被列入2022年第二批福建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

  (19)存在问题:科研成效不够理想。2018年以来,未有国家级科研项目立项、未有科研项目获得国家和省级科技奖。2019年至2021年在37家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科技创新绩效评估中排名靠后,仅排第25名。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转入长期整改。一是实现智能物流领域新突破。首次在智能物流领域参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专项课题,与相关单位合作开展《双/多视角X射线违禁品智能识别技术研究》(2022YFF0605002-2)。二是切实关注企业需求。选派省市场监管系统科技特派员5人,推荐1个科技特派员团队为企业提供标准制修订,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实施效果评估等技术服务,助力相关产业发展。三是整合项目优势。将《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传统技艺挖掘及标准研究——以泉州地区传统饮食为例》(2015R1032-2)、《传统饮食标准化发展路径分析及实践——以福建省为例》(2019R1017-4)两个项目成果与相关高校研究成果融合,以“预制菜加工关键技术及装备的创新与产业化”项目参与申报2022年度福建省科学技术奖。

  8.科研工作对事业发展贡献度较低。

  (20)存在问题:科研事业服务收入低。2019年、2020年省标准化院本部事业收入均不到50万元,2021年度仅为78万元。2020年以来87项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项目累计技术交易额仅为167.3万元。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转入长期整改。一是优化科研制度保障。出台《横向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鼓励科研创新,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科研工作水平以及经济效益。针对四技服务中遇到的问题与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开展研讨,邀请技术合同管理专家进行授课,为进一步推进四技服务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保障。二是强化科研绩效考核。在院绩效考核指标中,对横向项目和四技服务等设置综合考核指标,进行专项考核推进,以考核促发展。三是发挥科研带动作用。落实福建省市场监管系统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包括海洋碳汇标准化研究、标准数字化技术研究6个重点项目中的5项已完成与科研项目及重点工作任务的对接安排并根据任务进度进加强督办。

  (21)存在问题:标准研究成果不足,科研成果较少、转化水平偏低。2018年以来仅获得3项软件著作权登记,且无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转入长期整改。一是加强政策宣贯。加强对科研成果转化工作的保障,聘请专家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专题讲座,进一步加强政策理解、提升专业技能。二是鼓励科研成果产出。加强对专利、著作、软件著作权、高质量论文等成果的考核和激励,修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突出对高质量科研成果的要求。整合《工控领域数据通信标准的差异性研究》课题成果,申请软件著作权和实用新型专利各1件,已完成知识产权服务采购。三是完善科研项目申报评审。强调在科研立项审核时对科研的实用性、创新性的要求,鼓励科研成果转化为专利与标准,鼓励科研成果的落地应用,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评审指标。

  (四)意识形态责任意识不够牢固

  9.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存在薄弱环节。

  (22)存在问题:意识形态责任制分析报告问题分析不够深入,2020年度、2021年度意识形态责任制督查情况通报的问题表述相似。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要求严格落实年度意识形态责任制督查情况通报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对基层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检查和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工作,杜绝问题表述相似的情况发生。针对该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处理。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够到位

  10.制度建设不够完善。

  (23)存在问题:制度建设不够完善。《中共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总支部委员会工作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界定不明确。

  整改情况:已完成。修订完善《中共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总支部委员会工作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作出明确界定。一是明确党总支就涉及本院改革发展稳定和事关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三重一大”事项、专项资金的使用、年度预算内未安排或者超预算申请追加等事项的确定或调整形成集体意见。二是新增“院党总支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的具体范围。三是修订议题申报表,明确党总支会会前应充分调研、酝酿协商后再提出上会议题。

  11.院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性还不够强。

  (24)存在问题:院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性还不够强。院领导班子自2019以来未带队专项开展主体责任检查,仅由各支部结合省市场监管局主体责任检查和评级定星进行自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检查方案。制定《省标准化院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方案》和检查要点。二是形成长效督查机制。每年由院领导班子带队对各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时间安排在上年度支部达标创星评比之后下年度省局机关党委对党总支主体责任检查之前,专项检查后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通报情况。

  (25)存在问题:个别班子成员未能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对分管范围内党建工作督促指导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督促把关。要求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提交的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报告进行审核把关,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党建工作督促指导。二是立行立改。班子成员已对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审核把关。

  12.支持纪检工作力度仍需提高。

  (26)存在问题:纪检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年龄老化,纪检室除主任外,未配备专职纪检干部。

  整改情况:已完成。进一步强化纪检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优化部门人员配置,增设一名年轻专职纪检人员,为纪检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13.对统战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

  (27)存在问题:对统战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省标准化院非中共党员18人,目前未见传达学习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且未见党总支研究部署开展统战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立行立改。组织中心组成员学习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撰写《省标准化院2022年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和2023年工作思路》并上报省局。二是制定工作计划。撰写《2022年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和2023年工作思路》。

  (28)存在问题:未见党总支研究部署开展统战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根据《中共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通知》,研究部署开展统战工作,认真总结上年度统一战线工作情况,明确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主要任务,谋划我院统一战线工作发展的思路,制定印发《中共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总支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通知》。

  (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够彻底

  14.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纠治不够有力。

  (29)存在问题:2020年7月27日省市场监管局下发《中共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实施方案的通知》后,院总支未及时传达学习和动员部署,创建方案直到2021年3月16日省市场监管局主体责任检查当日才出台。

  整改情况:已完成。制定出台模范机关实施方案,结合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要求,出台“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方案,深化模范机关创建。

  (30)存在问题:院领导班子与一线职工的沟通交流偏少,未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对个别干部存在精气神不足的现象关注不多、解决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沟通交流。院领导班子成员加强与一线职工的沟通交流,发挥工青妇桥梁纽带作用,“金点子”“午餐时光”“双向沟通”等方式畅通交流渠道,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二是广开言路,群策群力。通过开展征集推进我院“高质量提升发展金点子”活动,共收集到各类型金点子15个。

  (七)廉政风险防控还不够到位

  15.警示教育距离常态长效还有差距。

  (31)存在问题:警示教育距离常态长效还有差距。一是警示教育与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结合得不够紧密,警示教育“全覆盖”不到位,部分通过OA开展的警示教育点击率低。二是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够强,2021年编码支部党员大会国庆、中秋“两节”廉政教育未通报学习典型案例,未结合岗位实际开展教育。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督促提醒。及时督促各支部、各部门对非党员群众加强警示教育,要求各支部、各部门留下警示教育记录备查,将非中共党员干部职工纳入廉政教育的范围,实现“全覆盖”。二是重点抓好节前廉政教育。要求结合岗位实际开展教育,对各支部通报学习典型案例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6.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够完善,对下属经济实体监管不不够有力。

  (32)存在问题: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够完善,对下属经济实体监管不不够有力。履行出资人监管职责不够到位,下属企业的管理存在“盲区”,未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未针对其下属全资公司的财务管理、审批权限、利润分配等明确制度。对下属企业的监管事项不够具体,监管流程不够明确。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出台监管制度。组织起草《省标院监管院属经济实体若干规定(试行)》,对监管事项清单及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并根据相关意见建议作了修订完善。2月27日该监管制度通过职工大会审议。二是执行监管要求。根据监管要求,将院属经济实体高管纳入《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制度管理,并制定发布《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33)存在问题:在组织机构代码制度改革过程中,杂志社人员安置、工资福利发放等方面没有及时做好合理合规的衔接。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2年6月以劳务派遣方式聘用杂志社两刊工作人员共6名,其工资福利等人员经费在省局下拨的两刊专项经费中规范列支,切实履行两刊主办单位的主体责任。

  (八)内控机制不够健全

  17.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存在短板。

  (34)存在问题: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存在短板。以制度管财管事方面仍有短板,项目经费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专业学习。计财部开展部门内部培训活动,学习财务、财经纪律法规、财政预决算、科研项目管理及标准化专业知识;财务专业人员通过网络学习平台完成年度财会专业培训。持续推进学习活动,积极参与省财政厅等相关厅局组织的培训。二是加强财务制度修订和宣贯。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报销管理制度》,加强对报销凭证完整性的要求和各节点的审核。加强内部培训,通过对院财务报销等相关制度文件的宣贯学习,进一步提升财务工作水平。三是上线新系统。紧密结合当前财务工作需要,对接财政新系统,畅通财务信息数据交流,搭建线上审批流程。

  (35)存在问题:存在个别经费报销凭证附件不齐全、部分资产入账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完成经费报销凭证附件的提供,按《院基础建设及修缮管理办法》,落实验收责任。二是落实《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中办公耗材入库验收流程。

  (36)存在问题:车辆管理工作不够精细,未规范执行公务用车单车核算制度,未能准确掌握每辆公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按机关事务管理局要求,精细化车辆管理,每年按车统计出车次数、公里数及运行费用等使用情况,并按时报送《单位定向化保障用车配备使用情况明细表》。二是修订《财务管理制度》,“车辆运行维护费”实行单车核算。

  (九)政府采购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8.政府采购工作不够规范。

  (37)存在问题:政府采购工作不够规范。部分采购合同签订不够规范,存在无合同签订日期、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完成已签订合同的签订日期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补充整改。

  (38)存在问题:个别项目存在采购合同未按规定备案、专家评审费超额发放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增强责任意识,提升业务能力,确保采购合同在备案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查签订并提交备案。二是立行立改。责成当时代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对专家评审费超额发放问题进行说明并要求其退还超额支付的专家评审费,现已完成相关费用的退还。

  (十)领导班子建设需要加强

  19.院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能力仍需提升。

  (39)存在问题:院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能力仍需提升。院党总支会和院长办公会研究部分重要问题会前调研、听取意见不够充分,沟通酝酿不足,议事效能不够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修订完善议事规则,明确研究部分重要问题前应做好会前调研、酝酿协商、征求意见,议题时机成熟再上会,按《中共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总支部委员会工作规则》《院长办公会工作规范》进行议事决策。

  (40)存在问题:在省局党组主体责任检查发现院党总支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后,未及时针对问题完善工作机制。

  整改情况:已完成。修订完善党总支工作规则,强化民主集中制要求,坚持集体领导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由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议事决策一般采用党总支会议形式,增强制度规定的科学化、规范化、可操作性。

  20.领导班子述职述廉不够严肃。

  (41)存在问题:近年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中对问题的描述多有重复;部分领导班子成员讲成绩多讲问题少,问题剖析不够深、不够透。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认识。督促班子成员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态度,把正学风、改文风与转作风有机结合起来,破除“纸上形式主义”,认真撰写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二是立行立改。2022年度的班子及班子成员的述职述廉报告突出年度重点学习及工作内容及难点问题,进一步提升问题剖析的深度和广度,分别提出自身不足,并明确下年度的整改方向及措施。

  (十一)抓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

  21.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不够严肃。

  (42)存在问题:基层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不够严肃。一是个别党支部未组织会前专题学习,有的党支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严肃,有的党支部未开展党员间互相批评。有的党支部未按文件要求及时开展组织生活会。

  整改情况:已完成。将组织会前专题学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质量、党员间互相批评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重点内容抓实抓细抓长。一是提出批评教育。由党总支书记对五名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二是立行立改。督促原第二支部(现为标信支部)的支委会严格落实条例,在组织生活会中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督促各基层党组织严格按要求开好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

  (43)存在问题: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形式过于单一,2021年度标信支部全年12次党日活动中6次线上开展。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立行立改。院党总支书记对标信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标信支部针对该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规划,创新性地将主题党日活动落实到支部每位党员,每位党员负责每月组织一次与自己本职工作相关的形式各异的主题党日活动,拓展主题党日活动主体,将党日活动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开展形式各异、主题鲜明的党日活动。2022年,标信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3次,其中外出参观或交流5次、支部党员结合岗位工作或当月热点做主题汇报6次、开展专题研讨1次。二是完善机制。院党总支加强基层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情况的督查,并将督查情况纳入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考评工作。

  (十二)选人用人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22.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

  (44)存在问题: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总体老化,全院编内人员41人,平均年龄45.8岁,35岁以下4人,仅占9.8%;推动人才队伍建设不够有力,无法满足事业发展需要,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14人,其中博士研究生学历仅1人。

  整改情况:已完成。锚定业务发展方向,紧扣《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及院十四五发展规划,围绕四大经济等重点服务领域,2022年下半年向主管厅局申请招聘4名高层次人才,上报《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关于报送2022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方案的请示》,明确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气自动化、海洋科学、电子信息等17类相关专业的博士共计4名,引进高层次人才,优化干部队伍知识、专业、年龄等结构。

  (45)存在问题:部分干部长期未轮岗交流,中层干部在同一部门任职时间超过10年的有12人,其中综合部门6人,业务部门6人。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转入长期整改。制定《干部职工轮岗交流管理办法(试行)》,下阶段将按照审批发布后的制度开展相关轮岗工作。

  23.选人用人不够科学精准。

  (46)存在问题:2名人员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拟任职务有涂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全面梳理干部档案。经查实,其中1名人员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系2011年7月编制,拟任职务中的部门名称有涂改;另1名人员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系2013年7月编制,现任职务中的部门名称有涂改,参照《新任省管干部档案接收标准》中的相关要求,重新编制2名人员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原《干部任免审批表》一并归档。除上述两份表单外,未发现其他《干部任免审批表》有涂改现象。二是严肃纪律。强调档案管理的严肃性,要求有关人员端正工作态度与作风,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47)存在问题:对干部日常考察了解不够,干部选任前期工作不够扎实,个别意向人选酝酿不够精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修订完善文件制度《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细化分析研判工作流程,扎实细致了解每名同志的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和群众认可度,提前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广泛听取干部职工的评价意见等内容纳入制度管理。二是将院属经济实体高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纳入上述制度一并管理。三是强化日常考察工作,在任免工作开展前后,与干部群众加强沟通交流,掌握思想动态。

  24.人事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48)存在问题:岗位设置较随意,技术总监、副总监岗位职责未及时修订明确。

  整改情况:已完成。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对技术总监、技术副总监的岗位职责进行修订完善。

  (49)存在问题:设置院首席标准研究员未经院党总支会研究。

  整改情况:已完成。开展相关调研,借鉴相关单位做法,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经会议审议取消首席研究员岗位设置。

  25.干部监督管理不够到位。

  (50)存在问题:4名编内人员未经审批在社团或企业兼职,其中2人以推荐表加盖院章或领导签批的形式代替审批手续。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出台《社会团体兼职管理办法(试行)》,对兼职术语定义、兼职管理原则、兼职审批流程、监督管理提出相关要求,全面规范院内人员兼职管理工作。二是要求未经审批的2名人员按照制度要求履行审批手续,其中1人已自动辞去在社团内的兼任职务,另1人已按制度完成审批事项。三是自制度发布后,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照制度履行相关审批流程。

  26.干部档案管理不够规范严格。

  (51)存在问题:抽查发现在2022年归档的《干部履历表》中,有17份未加盖审查机关公章,部分涉及干部职务变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也未加盖院党总支章;有13人干部职务变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存在缺失情况;9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未归档。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立行立改。2022年归档的16份《干部履历表》已加盖审查机关公章,部分涉及干部职务变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已加盖院党总支章。二是完善干部人事档案。针对13人干部职务变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存在缺失情况,参照《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中主要问题的处理办法>的通知》进行整改。经查,缺失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均系当时没有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已用任职通知替代。9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已归档。三是规范日常干部档案管理。严格执行《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的日常管理和使用,确保干部档案保管规范、标准、完整、安全。

  (52)存在问题:2021年度考核晋升薪档的工资审批表至今仍未归入干部档案。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立行立改。2021年度考核晋升薪档的工资审批表已归入干部档案。二是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坚持定期整理、装订、归档,确保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准确性、安全性。

  27.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不够。

  (53)存在问题:人力资源配置不够合理,存在忙闲不均现象,影响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转入长期整改。一是强化正向激励。修订完善部门绩效考核指标,将科研项目工作开展、科研成果转化等指标纳入各部门年度业绩指标及正向激励加分指标。二是优化部门绩效二次分配方案。强化对部门绩效二次分配工作的指导力度,在个人绩效方面鼓励多劳多得,鼓励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充分发挥出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

  (54)存在问题:绩效工资分配存在平均主义问题,不利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转入长期整改。开展相关调研活动,收集有关意见建议,下阶段根据意见建议修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科学合理设置岗位系数,增设专项绩效以奖励工作业绩突出的部门及个人,全面征求意见后提交职工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公布实施。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围绕巡察反馈问题深入核查责任,作出处理15人,涉及处级干部4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1人。共采取组织处理17人次,其中,岗位调整2人次,批评教育3人次,提醒谈话12人次。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积极争取财政资金主动性不足

  整改措施:院主要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省财政、省局的沟通与协调,争取财政资金对标准化事业的更大支持,已向省财政申请组织机构代码工作专项支出预算。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发挥资金效能推动我省标准化战略实施、发挥标准化信息支撑主动性不足。

  整改措施:做好技术支持,争取省局标准化工作专项经费、两刊办刊经费等专项工作经费支持。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在国内有影响力的项目缺乏,标准化专业研究成体系、成规模尚有差距

  整改措施:强化科技协同创新,积极推进与中标院、福建农林大学等科研院所和高校合作,增强科研项目技术成熟度和创新度,争取实现科研项目联合申报和成果的联合推广应用,为标准化服务行业转型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阶段性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科研成效不够理想

  整改措施:积极推进院企合作,落实《福建省市场监管系统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暂行)》,充分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切实关注企业需求,联合开展技术研发,推动科技成果落地转化。跟进福建省标准贡献奖申报工作;梳理整合项目成果,积极申报各级科技奖项。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科研事业服务收入低

  整改措施:落实福建省市场监管系统科技创新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包括海洋碳汇标准化研究、标准数字化技术研究6个重点项目中的5项已完成与科研项目及重点工作任务的对接安排,根据任务进度进行督办。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标准研究成果不足,科研成果较少、转化水平偏低

  整改措施:在院绩效考核指标中,对开展四技服务、横向项目等情况设置具体指标,进行专项考核,以考核促发展。加强对专利、著作、软件著作权、高质量论文等成果的考核和激励。加强对科研成果转化工作的保障,聘请专家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工作的专题讲座,进一步加强政策理解、提升专业技能。加强科技成果的应用,在科研立项审核时强调科研成果的实用性和创新性,鼓励科研成果向各级标准转化,鼓励科研成果的落地应用。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七)部分干部长期未轮岗交流

  整改措施:制定出台《干部职工轮岗交流管理办法(试行)》,按制度开展相关轮岗工作。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八)人力资源配置不够合理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正向激励。修订完善部门绩效考核指标,将科研项目工作开展、科研成果转化等指标纳入各部门年度业绩指标及正向激励加分指标。二是优化部门绩效二次分配方案。强化对部门绩效二次分配工作的指导力度,在个人绩效方面鼓励多劳多得,鼓励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充分发挥出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九)绩效工资分配存在平均主义问题,不利于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整改措施:开展相关调研活动,收集有关意见建议,下阶段根据意见建议修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科学合理设置岗位系数,增设专项绩效以奖励工作业绩突出的部门及个人,全面征求意见后提交职工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公布实施。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87575361;通信地址:福州市六一北路15号;电子邮箱:610592662@qq.com。

  

  中共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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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cjgj.fujian.gov.cn/yw/sj/202304/t20230411_61474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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