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时间:2023-11-16 18:28:44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粤市监规字〔2022〕6号
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各处室、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7号),经专项清理,省局决定废止《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粤市监规字〔2020〕3号)等7份规范性文件。
特此通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6日
附件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部门解读:关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H5解读:请注意!这7份规范性文件已被废止
原文链接:http://amr.gd.gov.cn/zwgk/zcfg/gfxwj/content/post_39487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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