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青海省市场主体名称争议处理办法(二次 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的公告
时间:2023-11-16 20:00:05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规范市场主体名称争议处理程序,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省市场监管局根据前期各级登记机关反馈的意见建议及10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修改形成了《青海省市场主体名称争议处理办法》(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请于2023年12月18日前反馈至省市场监管局。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至qhsdjzc@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寄至: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31号省市场监管局业务楼531室(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建议发至:0971-6128889。
附件:《青海省市场主体名称争议处理办法(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3日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F94AB63B-1276-4BE7-9482-D1B2573F3F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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