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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2023年校园引才笔试成绩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16 20:09:07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位考生:

  

  现公布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2023年校园引才笔试成绩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工作安排,请相关考生于6月20日至6月21日(8:30-12:0013:30-16:45)到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9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

  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2023年校园引才笔试成绩表暨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须携带经本人签字的《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告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2023年校园引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3,下载一式两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件、教育部学信网下载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以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西宁市城北区经二路19号)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由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在考生提供的《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2023年校园引才资格审核表》中盖章确认,其中一份交给考生,在面试环节使用,请考生注意保管好。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根据《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告》中公布的报名资格条件,核对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并留存所有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所提交的各类证件材料复印件,以及考生联系方式。

  (二)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学历证明中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何年何月何日可取得毕业证书。2023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招聘资格。

  四、人员递补

  资格审查中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如资格审查过程中出现空缺岗位,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将按照笔试成绩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请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随时保持电话畅通。

  五、其他事项

  (一)逾期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以及递补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

  (二)因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需本人提前致电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经同意后,可以委托他人到现场代审,代审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须提供通知中要求的相关证件和材料。

  (三)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2023年校园引才面试的时间预计6月下旬举行,具体面试时间以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cjgj.qinghai.gov.cn/和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官网http://www.qhyjy.org.cn发布的正式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并做好准备。

  

  联 系 人:马老师、包老师。

  联系电话:0971-8224449。

  附件1.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2023年校园引才笔试成绩表暨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附件2.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2023年校园引才现场资格审查诚信承诺书(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附件3.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2023年校园引才资格审核表(点此链接登陆系统下载)

  

  

  2023年6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39652C71-DA7F-425A-A2B0-570E2C9ABD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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