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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2023年校园引才考核聘用通知

时间:2023-11-16 19:38:35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位考生:

  根据《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公告》有关要求,现将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2023年引进高校优秀毕业生考核聘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聘用程序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按照现场资格审查、考核测评、体检和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

  考核测评按照“考用一致、科学灵活”的原则,根据岗位的学历要求,采取线下考核测评方式,重点测评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基本能力。

  1.引进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主要采取专家面谈、学术成果评价的方式进行考核,其中学术成果评价占总成绩的60%,面谈结果占成绩的40%,满分100分。总成绩=学术成果评价×60%+面谈结果×40%。面谈、学术成果评价由3名专家组成,取所有专家打出分数的平均分作为最终成绩,省质检院选派2名工作人员进行计分,分数核算准确无误后由主考官、考生、监督员签字。

  2.引进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主要采取专业能力测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专业能力测试采取闭卷单人单桌答题方式,时间控制在60分钟以内;结构化面试采用现场问答方式,考官根据评分标准对考生表现进行现场打分,答题时间不超过15分钟,省质检院选派一名计时员进行计时并在适当的时间进行提醒。结构化面试考官由1名主考官和4名考官组成,取所有考官打出分数的平均分作为最终结构化面试成绩,省质检院选派2名工作人员进行计分,分数核算准确无误后由主考官现场宣读考试成绩并由主考官、考生、监督员签字。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满分100分。总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60%+结构化面试考核成绩×40%。

  招聘岗位与参加考核测评人数之比为1︰1时,该岗位考试总成绩未达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总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硕士研究生总成绩并列的,首先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再有并列则按结构化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考核测评成绩于2023年6月9日在省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发布。

  三、考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6月2日9:00-12:00

  地点: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生物园区办公区(西宁市城北区生物园区经二路19号)

  四、相关要求

  (一)考生参加面试前,请认真核对考核测评时间。

  (二)考生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相关学术成果纸质版原件或复印件,于考核测评当日上午8:30之前到达考核地点报到,上午9:00未报到的考生,按自愿放弃考核测评资格处理。

  (三)参加考核测评考生(见附件)统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答题。

  (四)请各位考生自觉遵守考规考纪,除必要的证件材料可带入候考室外,其他个人物品均需存入储存区。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核测评考场,凡被发现存在违规违纪和作弊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核聘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请各位考生考核测评期间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本通知中未尽事宜,请致电马老师、李老师。

  联系方式:0971—8139316、18697100257、15110946344

  

  附件: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2023年校园引才考核测评人员名单

  

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2023年5月30日

  

  

  

  附件

  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2023年校园引才考核测评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报考单位

  报考岗位

  1

  党贵卿

  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纤维或纺织品检测岗位

  

  2

  王瑜

  3

  段茹雪

  4

  张勇

  光伏产品及电站检测岗位

  5

  夏玲云

  6

  李娟

  食品色谱分析岗位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1324BD6C-1A62-489C-8638-FBEC29E7CB8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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