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饮食安全参考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纪通报

德令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企业登记受理告知公告

时间:2023-12-24 05:14:59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德令哈富泰商贸有限公司所有股东及其利害关系人:

  

   2023年6月9日,申请人潘东辉向本局提交关于撤销“德令哈富泰商贸有限公司”冒用其身份信息取得公司设立登记的申请。

   经核查,德令哈富泰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潘东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802MA75254Y22,公司住所位于德令哈市河西街道办事处白水河村98号后半院,2015年12月28日该公司在设立登记过程中冒用潘东辉身份证复印件,并伪造其签名,将其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无法体现潘东辉本人在市场主体登记事项中的真实意思表示,侵害了权利人的利益,扰乱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现本局拟撤销“德令哈富泰商贸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该公司股东及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45日内向本局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伊美山、尕桑旦智联系电话:0977-8229060

   联系地址:德令哈市新源路12号(德令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德令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8日

  德令哈钱鹏商贸有限公司所有股东及其利害关系人:

  

   2023年6月9日,申请人潘东辉向本局提交关于撤销“德令哈钱鹏商贸有限公司”冒用其身份信息取得公司设立登记的申请。

   经核查,德令哈钱鹏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郭咏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802MA75254UXJ,公司住所位于德令哈市河西街道办事处白水河村98号后半院,2015年12月28日该公司在设立登记过程中冒用潘东辉身份证复印件,并伪造其签名,将其作为公司监事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无法体现潘东辉本人在市场主体登记事项中的真实意思表示,侵害了权利人的利益,扰乱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现本局拟撤销“德令哈钱鹏商贸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该公司股东及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以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45日内向本局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联系人:伊美山、尕桑旦智联系电话:0977-8229060

   联系地址:德令哈市新源路12号(德令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德令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1F5AED9C-F12B-4BBD-9066-76019D6D6F97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