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饮食安全参考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饮食安全资讯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曝光第十五批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案例

时间:2024-01-13 08:32:08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强化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质量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一批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现将部分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2023年,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强化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质量安全专项治理,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一批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现将部分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案例1 北京煌程商贸有限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2023年9月,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关于北京煌程商贸有限公司的案源,经核查,发现该公司将3款电动自行车进行了超长座椅改装。执法人员认定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属于经营性拼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2023年10月,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对该公司从事经营性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4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北京格林睿智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电动自行车案

  2023年5月,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会同检验机构对北京格林睿智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2款电动自行车进行抽查检验,经检验,依据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判定产品质量均不合格。2023年6月,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对该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4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109元,没收电动自行车 2辆的行政处罚。

  案例3北京明如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电动自行车案

  2023年6月,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收到检验机构出具的北京明如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合格检验报告,发现该公司销售的2款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均不合格。2023年7月,北京市顺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对该公司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2236元,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

  (供稿:产品处)

  

  


原文链接:https://scjgj.beijing.gov.cn/zwxx/scjgdt/202401/t20240109_353063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