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饮食安全参考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纪通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收回委托下放部分自治区级行政许可事项的通告(2023 年第 177 期)

时间:2024-01-13 16:21:14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将委托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实施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2个事项收回,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实施。

  自2024年1月1日起,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和南宁市的单位申请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应当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提出申请。

   

  附件:收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8日

  

  

  附件

   

  收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序号

  权力类型

  事项名称

  设定和实施依据

  原接受委托

  实施主体

  现实施

  主体

  1

  行政许可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钦州港片区、崇左片区管理委员会和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2

  行政许可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钦州港片区、崇左片区管理委员会和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文件下载:

  


原文链接:http://scjdglj.gxzf.gov.cn/zwgk/tzgg/t17840154.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