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纠正 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滥用行政权力 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时间:2024-02-05 09:50:08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2018年6月当事人印发《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生统一着装管理的通知》,要求辖区内中小学校统一着装,指定由当事人招标的2家校服供应商提供认购校服服务。因与原校服供应商合同期满,当事人召开党组会议,决定继续由当事人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统一采购辖区内中小学校校服。2022年11月当事人委托某招标公司作为武鸣区校服生产供应商项目代理招标单位,公开发布招标公告。自治区教育厅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及时纠正该行为,2022年12月当事人终止该招标项目。但当事人随后又将辖区内中小学校划分片区,联合组成几个招标人,同时推荐3家招标代理单位给辖区内中小学校。2023年1月当事人召开会议要求辖区内中小学校只能采用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校服。2023年5月,辖区内中小学校按照当事人指定的方式和要求组织完成校服采购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没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据,剥夺了学校和学生家长的自主选择权,妨碍了辖区内中小学校校服市场的公平竞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2023年12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向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政府送达《行政建议书》,建议武鸣区人民政府责令当事人停止执行或者调整《南宁市武鸣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生统一着装管理的通知》相关政策措施,并依法公开,保障学校、学生家长购买校服的自主选择权;建议加强对当事人整改工作指导与监督,恢复辖区内中小学校校服采购市场竞争秩序。
武鸣区人民政府表示将督促当事人立即整改,尽快恢复辖区内校服市场竞争秩序,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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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cjdglj.gxzf.gov.cn/zwgk/tzgg/t179443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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