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公布2023年第二批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评估合格医疗机构的通知
时间:2024-02-18 23:09:03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池市卫生健康委,自治区人民医院、河池市人民医院:
根据原卫生部《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评价标准(试行)》要求,经广西医院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组织专家现场评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河池市人民医院(中山院区)静脉用药调配中心评估结果合格,现予以确认。评估合格有效期3年。通过评估的医疗机构应继续按照静脉用药集中调配工作相关管理要求,进一步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用药安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wsjkw.gxzf.gov.cn/xxgk_49493/fdzdgk/wsjszh/yzyg/t179652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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