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场监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4-03-02 02:24:25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安徽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 、《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委省政府、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严格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省市场监管局以高水平的法治建设保障和促进高质量的市场监管工作,全省质量工作连续3年获国家考核A级等次,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连续2年优秀,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绩效考核连续4年优秀,食品安全工作连续4年获国家考核A级等次,“双打”工作连续5年获国家考核优秀等次,连续4年获评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优秀单位,2023年被命名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部门”。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省局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局机关理论学习计划和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在全省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省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抓紧抓实,系统谋划解决市场监管领域法治难题;带头将述法列入述职内容,在省委依法治省委第六次会议上述法;在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为题带头讲法治课;专门听取省局2023年度合法性审查工作情况汇报。省局领导班子通过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法治下基层”活动、“法律素质提升年”活动、立法项目、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事项。深入实施“点题培训”和“菜单式”培训,举办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建设培训班等27期培训班,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专题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测试、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等活动。
(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省局统筹推进全省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工作,印发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评价工作方案和法治下基层活动方案。认真总结省局法治建设五年工作情况,完成我省《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评估。落实府院联动、府检联动工作要点,在全省府院府检联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为唯一省直单位代表作交流发言。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按规定兑现第六届安徽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奖励经费,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兑付知识产权奖补资金。
(三)优化完善部门机构职能。开展2023年度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按要求报送省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动态调整意见和“全省一单”动态调整意见,调整后省局共有权力事项47项,公共服务事项88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13项。按要求落实调整后自贸区特别清单,印发我局分工方案。参与推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编制和落实。为进一步推动全省系统事权划分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权责清单等工作协调一致,省局修订印发了《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事权划分指导意见》。
(四)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2起垄断案件被总局作为典型案例公布。部署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清理政策措施1.66万件。构建企业开办”1+N”服务体系,开展“证前指导”服务,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2023年,全省新设经营主体141.1万户。全面推行“一业一查”模式,将范围拓展至60个行业,重复检查率降低至2.3%。全省双随机抽查对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应用率达93.7%,抽查问题发现率提升至46.4%。办理各类信用修复45万件,助力企业重塑信用。推动落实全省市场监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2023年,全省免罚案件2950件,免罚金额8104万元。组织开展专利、商标、地理标志行政保护系列专项行动,深入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积极参与十二省市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活动,主办长三角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研讨会,省局负责人参加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五)有序推进地方立法立规。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推动《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完成修改,有序推进调研类立法项目《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安徽省专利条例》等的调研、起草和征求意见。参与《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立法工作,省局负责人参加《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闻发布会。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40余件立法项目研提修改意见。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报送2024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反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修改意见。参与配合市场监管总局、新疆市场监管局等到我省开展立法调研。2023年,省局地方立法工作分别在全国市场监管法制工作会议、全省行政立法工作会议、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省局推荐的“出台《安徽省质量促进条例》”获评“全省行政立法十件大事”。省局牵头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长三角地区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是统一长三角市场监管执法制度的成功实践,获评2023年度安徽省“十大法治事件”。
(六)严格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制定公布2023年省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本年度,审核局长办公会上会材料192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34份,审核重大行政决策材料5件;新出台1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经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按规定进行备案和公开,做到应审尽审、应备尽备。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专题会议,部署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布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清理结果,全年完成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修订。完成省人大常委会部署的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入库工作,实现省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落实涉及行政复议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印发《关于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的通知》。开展年度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广泛征求意见和调研座谈,按规定修订公布2023年版基准。印发《安徽省市场监管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建立以本级市场监管公职律师和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省局现有公职律师7名,外聘1名法学专家、3名执业律师为省局法律顾问。
(七)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行风建设“排查治理”年活动,排查问题248个、已完成整改215个,持续整改33个,我省做法先后两次在全国系统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全省查处各类违法案件8.74万件,不正当竞争、网络交易违法、价格违法案件查办数量分别居全国第4、第6和第7位。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完成行政执法证年审,组织人员参加2023年省直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专门和通用法律知识考试、通用法律知识培训班。在全省系统征集并向总局和省司法厅分别报送销售食用农产品农残超标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行政处罚典型案例、行政复议典型案例等,开展优秀执法文书评选,发布了市场监管行政裁量案例。完成与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数据共享。持续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按要求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案例。印发《关于加强法制审核和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在全省系统督促整改监管执法不规范问题。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3年,审核省局重大行政执法案件10件。组织开展全省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在全省系统通报评查情况。贯彻实施新《行政复议法》,本年度共办理行政复议申请转送15件。本年度新增行政诉讼一审案件4件,均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生效司法裁判、复议决定,本年度省局无行政复议案件被纠错情形,未收到行政复议建议书,无败诉案件。印发贯彻实施新《行政复议法》的工作提示,举办新《行政复议法》讲座。完成依法治国办对我省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涉及市场监管部门整改任务,按要求完成问题整改工作自查。省局被司法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授予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优秀单位。
(八)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全省系统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着力推动日常监管执法过程中的实时普法。按要求做好“八五”普法规划中期自评自查。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全系统积极参与市场监管总局和省法宣办等组织的“江淮普法行”、“宪法宣传周”、新时代市场监管法治文化建设征文活动等各类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法律素质提升年”活动,推动常态化学法,组织全系统工作人员参与法律知识在线学习,组织开展示范学法课堂、优秀法制员、精品法治课和优秀培训讲师等示范项目评选。落实编制全省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清单建议目录工作,组织录制市场监管应知应会法律讲座视频。省局与安徽大学合作共建成立安徽市场监管法治研究院。
二、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分析
虽然我局法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市场监管执法实务中法律疑难问题的研究不够深入。究其原因,主要是:市场监管执法领域广、经营主体管理对象多,适用法律法规多、专业性强,执法队伍的法律素养和执法实务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繁复多元的市场监管执法需求。
三、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教育培训年度学习培训的重点内容。省局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和地方实际,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有序推进落实法治市场监管建设评价、法治市场监管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二)加强市场监管重点领域地方立法。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2024年立法计划,完成《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的修订,有序推动《安徽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安徽省网络交易监督管理条例》《安徽省专利条例》《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等地方立法项目。
(三)持续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定公布2024年省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修订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指引。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开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探索研究制定减轻处罚清单,制定新版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疑难法律问题研讨,坚决杜绝小过重罚,推动裁量统一、过罚相当、宽严相济和惩教并举。
(五)大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全省系统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质量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有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市场监管领域重要法律法规等重点普法宣贯,打造市场监管特色法宣品牌。深入推进常态化学法活动,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举办年度法治建设培训班,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线上学习,录制发布市场监管各条线应知应会法律讲座视频。
原文链接:https://amr.ah.gov.cn/xwdt/gsgg/1492283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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