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饮食安全参考网!!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法纪通报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废止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专用章及相关管理规定的通知

时间:2024-03-02 02:37:47 作者:佚名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强化工作规范管理,依照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和相关贯彻实施要求,省市场监管局不再履行行政复议机关职责。经研究,决定废止“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专用章”及《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专用章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市监办〔2019〕1号)。

  特此通知。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原件)闽市监办〔2024〕30号.pdf


原文链接:http://scjgj.fujian.gov.cn/zw/tzgg/202402/t20240229_6407624.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