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限期接受询问调查的公告
时间:2024-03-02 02:34:16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我局依法对青海中晨亦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20户公司(以下称当事人,名单附后)涉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现场核查当事人在登记的住所不再从事经营活动,亦无法通过登记的住所联系到当事人,我局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有关执法文书,为调查了解当事人相关情况,现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公告,限当事人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前来我局接受询问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有如实回答询问、协助调查的义务。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徐学英 张显亨,电话:0971-6161569,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31号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6楼605室)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69BC304C-E5AE-4B9E-B1B1-F7AFE05F1640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