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说明
时间:2024-03-30 01:43:25 作者:佚名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逾期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予以公示。现将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情况公式如下:
2023年,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北京市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并按照《北京市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截止2023年12月31日,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况。
特此说明。
2024年3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s://scjgj.beijing.gov.cn/zwxx/gs/qtgsgg/202403/t20240329_36048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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