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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95号

时间:2024-04-20 20:01:38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当事人基本信息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新市监处罚〔2023〕95号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不执行政府定价收费案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50000H414178699

  住所地: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头屯河公路555号

   

  杨XX

  超标准收取电工职业培训费、退学学生学费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十六条给予行政处罚。

  退还多收价款48840;

  并处罚款48840元。

   

  主动履行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3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scjgj.xinjiang.gov.cn/xjaic/tzgg/202404/46ecd93d0e464f18bf93120fb50725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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