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95号
时间:2024-04-20 20:01:38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当事人基本信息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新市监处罚〔2023〕95号
| 新疆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不执行政府定价收费案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50000H414178699 住所地: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头屯河公路555号
| 杨XX | 超标准收取电工职业培训费、退学学生学费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十六条给予行政处罚。 | 退还多收价款48840; 并处罚款48840元。
| 主动履行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2024年3月18日 |
原文链接:http://scjgj.xinjiang.gov.cn/xjaic/tzgg/202404/46ecd93d0e464f18bf93120fb50725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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