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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的公示

时间:2022-12-09 03:02:29 作者: 来源: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评选表彰全省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择优向国家推荐的通知》(黑人社函〔2022〕363号)精神,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复审,拟授予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老年法庭等36个单位“全省老龄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拟授予于群等26名同志“全省老龄工作先进个人”称号,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12月7日-2022年12月13日(5个工作日)。

  一、公示名单

  (一)先进集体

  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老年法庭

  哈尔滨市离退休干部综合服务中心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街道办事处

  齐齐哈尔市第一社会福利院

  牡丹江市东安区长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牡丹江市穆棱市城乡福利养老中心

  佳木斯市同江法律援助中心

  大庆市让胡路区老龄工作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萨尔图区税务局

  哈尔滨银行鸡西社区助老服务站老年协会

  鸡西市社会福利院

  双鸭山市友谊县卫生健康局

  双鸭山市第二社会福利院(双鸭山光荣院)

  伊春市铁力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伊春市伊美区卫生健康局

  七台河市新兴区兴富街道兴秀社区居民委员会

  鹤岗市萝北县老龄委办公室

  鹤岗市东山区民政局

  绥化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绥化市北林区卫生健康局

  黑河市爱辉区卫生健康局

  黑河市五大连池市青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老龄办

  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市老龄办

  黑龙江省信访局来访接待处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

  黑龙江省财政厅社会保障处

  黑龙江省老干部大学教务处

  哈尔滨市妇联权益部

  黑龙江省青年志愿者协会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处

  国家税务总局嫩江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黑龙江省总工会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黑龙江省志愿服务发展中心

  黑龙江省广播电视局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处)

  黑龙江省体育局群体处

  (二)先进个人

  于 群 双鸭山市宝清县社区指导中心科员

  于亚梅 双鸭山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王 伟 黑龙江省蚕蜂业发展中心高级农艺师

  王 欣 牡丹江市老年活动中心科员

  王凤迎 齐齐哈尔市卫生健康委科员

  王宏蜚 哈尔滨市道里区爱建社区心理咨询师

  王连凯 黑龙江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科员

  王美莹 大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妇幼健康科副科长

  王晓昕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老龄健康处处长

  包菊花 大庆市杜尔伯特县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副研究

  馆员

  曲进红 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红十字会科员

  朱春旭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

  处长

  刘 华 哈尔滨市南岗区卫生健康局一级调研员

  刘立众 绥化市卫生健康委科员

  李凤华 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卫健局老龄办科员

  李宏刚 嫩江市爱国卫生促进中心科员

  张卫祥 黑龙江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一级警长

  张秀丽 牡丹江市宁安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

  张秀玲 伊春市丰林县五营镇政府科员

  季文颖 七台河市新兴区兴富街道党工委书记

  赵 芳 绥化市肇东市卫健局科员

  徐绍锁 鸡西市密山市人民医院科主任

  高 焱 黑河市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科员

  曹志刚 伊春市友好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詹英华 佳木斯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科科长

  裴德琼 黑龙江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二级调研员

  

  对上述拟推荐集体和个人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全省老龄工作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451-87257033

  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36号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处

  邮政编码:150090

  

  全省老龄工作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7日

  


原文链接:http://wsjkw.hlj.gov.cn/pages/63904d2512c15be298fb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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