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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爱卫会关于2022年自治区卫生镇、卫生村和卫生先进单位复审结果的通报

时间:2022-12-24 02:58:10 作者: 来源:

  

  桂爱卫会[2022]16号

  

  自治区爱卫会关于2022年自治区卫生镇、

  卫生村和卫生先进单位复审结果的通报

  

  各市爱卫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镇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村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考核鉴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各市爱卫办对进入复审程序的自治区卫生镇、卫生村和卫生先进单位按照相关标准进行了复审、公示,自治区爱卫办对各地上报的自治区卫生镇、卫生村和卫生先进单位复审结果进行了抽查。结果表明,进入复审程序的自治区卫生镇、卫生村和卫生先进单位在获得命名后,继续推进卫生创建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持续加强卫生长效管理,努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巩固提升了卫生创建成果,发挥了典型示范作用。现将复审结果通报如下:

  一、重新确认横州市那阳镇等109个乡镇为自治区卫生镇。

  二、重新确认横州市陶圩镇上塘村委大平村等1064个村为自治区卫生村。

  三、重新确认横州市横州镇第二初级中学等853个单位为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

  四、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镇因领导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有差距,农贸市场管理水平有待提升,巩卫及健康教育宣传不够深入,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镇标准》差距较大,取消其自治区卫生镇命名。

  五、因机构改革,广西交通投资集团金宜路德胜收费站已不存在,取消其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命名。

  希望重新确认命名的镇、村和单位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条例》,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持续巩固创建成果。各地要加强对被重新确认命名镇、村和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健全卫生管理长效机制,推动爱国卫生工作提质增效,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的健康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附件:1.2022年重新确认自治区卫生镇名单

        2.2022年重新确认自治区卫生村名单

        3.2022年重新确认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2年12月9日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docx


原文链接:http://wsjkw.gxzf.gov.cn/xxgk_49493/fdzdgk/wsjszh/zhgl_49600/t144601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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