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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调整自治区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通告

时间:2023-08-19 23:16:17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桂卫告〔2023〕27号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经研究决定,将自治区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从自治区疾控中心调整至广西医学会,由广西医学会具体承担自治区级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组织和日常性工作。

  广西医学会办公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新民路59号太阳广场A座805办公室;邮政编码:53001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771-2804245。

  原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印发的《通告》(桂卫通〔2017〕1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8月9日


原文链接:http://wsjkw.gxzf.gov.cn/ztq_49630/sszt/zybfzfxcz/ddgxgh/t169805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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