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卫生健康委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41019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4-11-15 22:30:28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党福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提高我省乡村医生生活保障待遇和整体素质水平,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2015年,省政府办公厅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围绕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主要目标,从村医学历教育、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岗位培训、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多渠道补偿政策、养老保障待遇等方面提出了政策措施。为持续保障乡村医生各项待遇,2023年,省政府办公厅制定《青海省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实施方案》,从建立引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健全待遇保障制度、提升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明确乡村医生身份、落实老年村医保障待遇等方面向基层倾斜。
一、乡村医生待遇保障方面
全面落实村卫生室各项补助政策,加大乡村医生补助扶持力度。自2011年起,我省将乡村医生补助由每年每村卫生室5000—6000元提高到10000元,其中:村医补助8000元;村卫生室水、电、暖补助1000元;取得医师资格或中专以上学历的村医,给予1000元补助。2017年,在原补助的基础上,对乡村医生补助再增加5000元,达到人均15000元。另外,鼓励村医通过自种、自采中藏药及应用中藏医适宜技术等渠道增加收入。海西州在省级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再提高乡村医生补助资金4200元/人/年,年人均补助水平达到19200元;天峻县在省、州乡村医生岗位补助基础上再增加800元/人/月,达到28800元/人/年。海南州贵德县在省级补助基础上,为在岗乡村医生再发放生活补助700元/人/月,提高村卫生室运转经费2300元/室/年,乡村医生补助达到23400元/人/年。海北州各县在省级补助基础上,为牧业区乡村医生每人每年再补助3840元、农业区乡村医生每人每年再补助3800元;祁连县村卫生室运转经费提高至6000元/室/年。黄南州河南县为乡村医生每人每年再补助2500元,其中100元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前,全省乡村医生年人均收入达3.8万元,人口密集的农业区乡村医生年人均收入达5万元以上。
二、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方面
2015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我省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支持和引导乡村医生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条件的地区对村医个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鼓励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海西州、海北州祁连县等条件较好的地区安排村医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黄南州河南县在省级补助基础上为乡村医生每人每年再补助2500元,其中100元用于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建立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贴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对截至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村医),且在乡村医生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人员,根据实际服务年限,享受每满一年每月给予20元的生活补贴。对2016年1月1日之后年满60周岁及以上年龄,不属于省级政策享受范围的离岗老年乡村医生,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逐步解决这部分离岗老年乡村医生的养老待遇。截至目前,财政累计投入1.5亿元为5126名离岗老年乡村医生发放养老生活补贴。海南州贵德县为省级政策范围内享受生活补助的离岗老年村医每人每年再发放生活补助1800元,对未在省级政策享受范围的离岗老年村医每人每年发放生活补助1360元。
三、乡村医生制度保障和政策倾斜方面
2023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青海省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对医学专业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按规定享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对符合政策的医学专业大学毕业生,通过公开招聘形式,择优纳入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管理,实行专编专用、专门管理;加强县域医疗卫生人才双向流动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对招聘引进的医疗卫生人才实行县管乡用、乡聘村用;逐步将实施行政、业务、人员、药械、财务资产、工作待遇、绩效考核“七统一”乡村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纳入乡镇卫生院职称评聘;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服务的乡村医生,地方要适当给予政策、金融、基础条件等方面的倾斜支持;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方式,选拔录用在村卫生室连续执业10年以上、45周岁以下、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群众反映好的乡村医生纳入编制管理。
四、人才培养培训方面
一是强化岗位培训力度。2018年—2023年,我省依托国家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共培训基层卫生人员近8000人,其中培训乡村医生4809人,占培训人员总量的61%,基层医务人员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二是实施“村来村去”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中专、高职免费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自2016年起,依托省内中高等医学(卫生)院校(含中藏医药院校),设置临床医学专业全科医生方向,面向村卫生室招收3年制中高职学生实施免费订单定向培养,每年招生400人,连续招生8年,毕业后充实到全省村医队伍,推动村医职业化水平提升。定向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教材费、住宿费等经费,并补助一定生活费,享受在校学生同等奖学金和助学金等政策。海南州贵德县对2016年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医学相应学历的在岗乡村医生一次性给予学费补助3000元/人;对当年考取执业(助理)医师或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在岗乡村医生一次性补助1000元/人。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工作,并探索实行乡村医生“乡聘村用”人事管理机制,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临人员管理,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聘用关系,积极推动乡村医生各项保障政策落聘实。同时,持续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争取相关政策支持,努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吸引力,筑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徐婕 联系电话:0971—8251254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7月3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wsjkw.qinghai.gov.cn/zwgk/fdzdgknr/jyta/rdjy/202411/t20241104_2192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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