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卫生健康委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43018号建议答复的函
时间:2024-11-15 23:45:20 作者:佚名 来源: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菊红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健康管理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全面推进健康青海建设。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健康青海建设,印发《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实施意见》《健康青海行动(2020—2030年)实施方案》《健康青海行动考核实施方案》,先后成立健康青海行动推进委员会、推进委员会办公室、17个专项行动工作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健康科普专家库、全民健身专家库等,全面推动健康青海建设。召开全省健康青海建设推进会、健康青海行动工作协调会,交流工作经验,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经过全省不断努力,全省健康环境明显改善,各族群众的健康意识持续提升,关注健康、追求健康的社会氛围初步形成。
(二)持续提升健康素养水平。开展健康中国行暨青海省健康教育万里行活动,各地深入宗教场所、学校、社区、青藏铁路等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为广大群众传播健康生活理念和健康素养知识。办好广播《农牧天地》、电视健康365专栏、12320健康热线,聚焦重点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治开展经常性健康教育。积极开展国家级健康县区复评工作,创造健康教育文化氛围。制定印发《青海省2023年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健康素养监测,2023年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高到22.97%,较上年增长2.35个百分点。
(三)加快推进全民健康平台建设。印发《青海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青海省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通共享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投入资金4387万元开展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项目建设,已建成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全员人口和医疗卫生资源等四大数据库为基础地居民全周期健康管理平台,累计对接全省11家省级医疗机构,51家市州级医疗机构,153家基层医疗机构,共汇聚全员人口数据595.72万条、健康档案589.84万条、门诊电子病历2549万条、住院病历426万份、其他各类医疗数据2.38亿条,初步建成全省卫生健康数据集成、分析管理中心,城乡居民可通过“健康青海”APP随时了解本人健康档案、就诊信息,并通过个人授权使不同机构医务人员在就诊时能够调阅掌握患者健康管理信息。
(四)不断完善卫生健康体系。全面开展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组建医共体42个,覆盖57家县级医院、343家基层医疗机构、45个专业公卫机构。加强县医院服务能力建设,实施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提质攻坚年”行动,加快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提前两年实现每个县有一所二级甲等医院目标。累计投入5.14亿元,加强县域医疗卫生机构重点(特色)科室建设、设备升级、人员培训等,2019年以来建设县级重点专科278个,薄弱专科72个,全省县域内住院量占比达56.35%。投入资金8970万元,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社区医院建设,全省60.9%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国家能力标准,建成社区医院18家。为基层配备医疗巡诊车30辆、转运型救护车70辆,建设乡镇急救室20所,全省县域综合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2023年,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数较2020年增加21.26%,基层医疗机构诊疗量占比提升至45.43%,较上年上升3.81个百分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数10.25万人,较上年上升44.6%。
(五)扎实做好重点人群健康管理。以老年人、儿童、孕产妇三类重点人群,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慢阻肺和风湿及类风湿等重点疾病为核心,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面推行“全科医生+公卫人员+乡村医生”的家庭医生团队模式,家庭医生团队结合日常诊疗活动同步开展居民健康管理,有效利用居民健康档案信息资源,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教育、疾病筛查、预防保健和诊疗等服务,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管理水平。省级每年落实补助资金5000万元,开展全省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项目,进一步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截至目前,全省共组建家庭医生团队2235个,常住人口签约率71.93%,重点人群签约率91.82%。孕产妇、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较上年分别下降2.23%、16.53%和7.49%。全省人均期望寿命从2017年的71.7岁增至73.97岁,主要健康指标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不断缩小。
(六)积极推进医防融合工作。印发《关于加快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推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设立公共卫生科室,目前,全省57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已独立设置公共卫生科室,7家挂靠院感科、健康管理科等开展工作,36家已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全面开展县域紧密型医共体项目经费打包改革工作,将基本公卫经费打包给医共体牵头医院,推动牵头医院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促进医防融合工作深入实施。印发《青海省县级妇幼保健和疾控机构融合紧密型医共体试点工作的意见》,推动将县域妇幼保健和疾控机构纳入医共体,推进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管理、资源、业务、信息融合,形成医共体内合力,助力医防融合管理,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七)大力发展中藏医药事业。出台《青海省基层中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全省中藏医药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政策保障。实施县级中藏医医院“两专科一中心”项目10个,建设旗舰中藏医馆24个、中藏医阁95个。建设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22个,省级流派工作室12个,建设国家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2个,培养全国中医临床特色技术传承骨干等项目人才89名。累计投入资金1.12亿元,建设中藏医馆439个,实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全覆盖,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7.1%的乡镇卫生院能够提供中藏医药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比例达87%。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藏(蒙)医医疗机构制剂医保目录,492种藏(蒙)药制剂纳入全省医保支付范围,占全省藏医医疗机构制剂的71.4%,同时,202种中药制剂纳入医保目录,占全省中医医疗机构制剂85.2%,将150种藏医医疗机构常用中药饮片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农牧区群众中藏医药获得感显著增强。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经过持续努力,我省健康管理体系已初步搭建完成还存在全省卫生健康体系有待完善,健康素养水平有待提高,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有待加强,重点人群管理质量有待强化,医防融合程度不够等问题。
下一步,我委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完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全省防病治病能力。二是加快全民健康信息系统建设,加快推进电子健康档案、HIS、妇幼系统、疾控系统等各业务系统互联互通。三是以重点人群为核心,全面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城乡居民健康管理质量,提升居民满意度。四是深入推动医防融合工作,大力发展中藏医药事业,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管理需求。五是针对您提出的“将免费或补偿性健康体检年龄提前到40—45岁以上人群,建立有效健康档案”的建议,我委将进一步加强与省财政厅沟通联系,积极争取资金,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健康管理服务。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联系人:李萍 联系电话:0971—8251254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7月3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wsjkw.qinghai.gov.cn/zwgk/fdzdgknr/jyta/rdjy/202411/t20241104_21920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